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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混血种(1 / 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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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没等孙小六醒神,齐天大圣孙悟空倏忽而至,人未到,金箍棒已然挥出,一道庞大的力量横扫熠子及一干魔族耆老。

熠子脸色陡变,祭出一面古朴无光的铜镜,那镜面绽开水纹一般的紫色波动,瞬间扩散开来,护在身前。

金箍棒敲在镜面上,熠子和魔族耆老们被砸飞百里。

等他们止住身形,便见到浑身金色披挂的齐天大圣孙悟空,威风凛凛地站在南山城上空。

“俺老孙就这么一个儿子,你这小白脸也敢拿他,俺老孙的脸面往哪搁?”孙悟空笑吟吟地看着远处的熠子,一双赤红的猴眼中,尽是冷厉的光。

孙冰、孙二二、孙三三以及海面战舰上两万二十一行军一起跪下,山呼:恭迎爷爷。

孙悟空心情大好,摆摆手笑道:“免啦免啦,孩儿们还不赖啊,这炮打得,啧啧!”

他指着南山城城墙,一副评头论足的架势。

接着又一脸嫌弃地看着飞回来的熠子和鹏魔王一干耆老,嗤笑道:“哥哥,你这万寿山还是那么不抵事,俺老孙当年没入伙也不全是见识短啊!”

鹏魔王脸厚不怕扇,皮笑肉不笑地道:“弟弟哪里话,你最精锐的军队也没能攻下吾族南山城,更何况,吾族经营万寿山数万年,又岂止一座城池,到山里才能见真章。”

“那俺就见见真章。”齐天大圣什么时候认过怂,天庭他都敢砸何况魔族一块小小的封地,他挥挥手中金箍棒,就要开打。

鹏魔王却怂了,虽说以万寿山的实力,确实不怎么怕只有两万战兵三员大将的孙悟空,但毕竟他不是头儿——主君还没说话呢——是故一见孙悟空挥棒,他立马就缩了缩脖子,小心翼翼地拿余光去瞅旁边的熠子。

熠子摆摆手,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心平气和,他淡淡地笑道:“大食者误会了,吾留下皇子,实则是因贵国将军带兵前来,吾族以为妖国欲与吾族开战,是以留个人质以求自保罢了。”

这话听着像服软,仔细一品,却又觉得像是嘲笑,孙悟空听出味道来,却不由多想了一想。

他早就到了万寿山海域上空,孙冰如何发炮攻城,鹏魔王如何对孙三三动手,孙二二如何还击,这叫熠子的年年青人如何捏碎仙器睚眦角他都看在眼里。

这年青人显然是鹏魔王的主子,修为与他相当却来历不明,他自信要击败容易,杀死却难,就算能杀了这人,但接下来,就要面对万寿山无休无止的报复。

齐天大圣不是怕,是觉得不划算。

——要是他们敢动小六一个指头,今儿倾国之力灭了万寿山他也毫不犹豫,但只为斗气就搞这么大,确实有点亏。

一念及此,孙悟空嘿嘿一笑,遥遥一弹指,解开孙小六和小白身上的捆仙索,招手就把两人传到自己身后。

“俺问过啦,孩儿们只是出来踏青,不是开战,嘿嘿,不是开战。”说完孙悟空转身就走。

踏青!

熠子倒没说什么,他身后一干耆老却鼻子都气歪了。

塌你妹的青,踏青有把吾城墙都踏垮了的么?

汝是齐天大圣啊,汝能要点脸不!

可惜这话他们也就能在心里说说,主君都没吱声呢。

妖族战舰这会儿已经把方才海浪起时落水的将士物资打捞完毕,扬起风帆缓缓转舵,撤离万寿山海域。

作为军主和统领,孙冰和孙三三自然是要跟军队在一起指挥的,孙二二跟在孙悟空身后,护着孙小六和小白驾云缓缓飞行,不多久便离开万寿山海域。

整个过程,孙悟空一言不发,孙二二还好,孙小六和小白大气都不敢出。

“长能耐了。”孙悟空突然说道。

孙小六和小白闻言立马跪倒在云上。

“干爹俺错了,这事不怪小白,是俺要来的。”孙小六倒还仗义。

奇怪的是,孙悟空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喝骂孙小六,他只是叹了口气。

“你们俩,差点让俺跟混血种开战。”

混血种是什么鬼?

别说孙小六和小白,就连孙二二也一头雾水。

不怪他们见识少,因为这一直都是魔族刻意隐藏的秘密,若非孙悟空当年抓住过魔族的混世魔王,也不会知晓混血种的存在。

魔族曾经统治着四洲十岛中最富庶的南儋部洲,那时候南儋部洲已经有人类,魔族就跟人类混居在一起。

魔族一惯讲究血脉,因为血脉不纯的魔族,完全没法修炼魔族功法。

可跟人类混居数万年,哪能保证每一个出生的魔族都能血脉纯正呢,数万年漫长岁月里,不知道有多少魔族子弟跟人族交合,也不知道生出多少血脉不纯的后代。

不止是人族,魔族几乎跟所有种族都生出过这样的混血后代,这些后代,就叫混血种。

混血种不是杨戬杨玉英那样跨种族婚配的后代,他们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并没有什么修炼天赋,至少在魔族功法修炼上,他们毫无天赋。

他们就是孙小六在十族遗事上看到的那些不能修炼魔族功法的人。

混血种几乎从一出生就注定了悲惨的命运。

在魔族还统治着南儋部洲的时候,混血种生下来就不被魔族承认,甚至一部分低等魔族的混血种还被贬为奴隶,跟那时候在南儋部洲繁衍生息的人族没什么两样,终年劳作,三餐不继。

后来魔族被天庭撵到北俱芦洲,几乎所有的混血种都被带到那里。

就像孙小六在书上看到的,在北俱芦洲,情势骤变,所有混血种都被贬为奴隶,以节省北俱芦洲有限的资源,他们大多数都成了仙魔大战里的魔族士兵,作为最不值钱的炮灰为魔族冲锋陷阵。

直到三万年前,混血种里出了一个名叫罗宓子的天才,他受魔族功法启迪,首创一种全新的、混血种可以修炼的功法,并且把这种功法教给所有混血种。

短短数百年,混血种的实力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,他们在魔族的地位也迅速攀升,宓子甚至做到魔族知日院智老,成为魔族首屈一指的大人物。

可后来,魔族贵族认为混血种凌驾于纯血之上是对魔族的羞辱,于是开始打压混血种。

他们暗杀了宓子,随即大肆逮捕屠杀混血种。

接着,混血种起兵反抗,连番内战,他们虽然神通惊人,但终究数量太少,最后不敌纯血魔族。

残留的混血种一路仓皇南逃,最后逃到北俱芦洲与东胜神洲边境,便在这里落地深根,距今已经三万多年。

魔族一直都知道混血种的存在,却无法把他们彻底消灭,实在是因为与天庭的战争无一刻停过,没有多余精力来征讨他们,但他们在纯血魔族控制的疆域却成功地压制了剩下的混血种,并且抹掉一切武功存在的痕迹,只保留下技击术也就是武术的修炼方法,以增强军队战斗力。

这也是魔族日渐孱弱却依然能与天庭平分秋色的原因。

所以,孙冰他们进攻的并非真正的魔族领地,只不过是混血种们偏安一隅的巢穴。

而那个叫熠子的年青人,毫无疑问是魔族贵族,他自称刑天家的熠子,七万年前的魔帝刑天哪怕到现在都是个传奇,他的苗裔也是魔界十大帝族之一,至今还与其它九族轮流执掌魔帝之位。

孙悟空也很奇怪一个帝族怎么会跟万寿山这拨杂种魔族搞到一起,难道此人也是混血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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